联合硕士学位:欧洲高等教育的实践探索

联合硕士学位:欧洲高等教育的实践探索

刘亚敏  胡甲刚

摘要:联合硕士学位计划是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六年来的实践探索中,联合硕士学位的特征日益明显,类型渐趋多样,并建立了相应的遴选程序,形成了独特的结构模型和工作机制,在学制和学分上达成了共识,参与各方都从中受益匪浅。但联合硕士学位计划在实施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诸如经费问题、入学标准与语言问题、平等参与问题、海外生源问题、质量保障问题和学位授予问题等,都需要欧洲、各国和高校采取应对措施。

关键词:联合硕士学位;博洛尼亚进程;实施进展;挑战

作者简介:刘亚敏,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武汉430072;胡甲刚,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副主任,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博士,武汉430072。

 

为了推进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改变欧洲高等教育模式千差万别的状况,增强欧洲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2010年前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既定目标,欧盟各国除了逐步建立起相对统一的学位制度和学分转换系统外,还于2002年正式启动了契合“博洛尼亚宣言”主题并被寄予厚望的“联合学位”计划,以加深各国高校之间的联合培养、人员流动、学术交流、学分互认和学位等值等。“联合学位”计划包括学士、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本文仅就联合硕士学位计划予以专题介绍。

一、联合硕士学位计划的动因

1999年正式签署《博洛尼亚宣言》后,欧洲各国按照宣言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对本国的学位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逐步建立了相对独立、易于辨认和比较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体系,并在学习年限、学分规定等方面取得了一些共识。但是,由于各国高等教育传统历史悠久,尤其在硕士学位层次上差异极大,因此各国新建的硕士学位制度尽管在形式上趋向一致,但在培养目标、培养类型、课程设置等实质内容方面仍被打上了传统的烙印,盎格鲁—萨克森模式、北欧模式、波罗的海模式、中东欧模式等仍在新的学位制度躯壳下延续着生命。这显然不利于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推进,也制约着各国学生和学者更大程度和更大范围的跨国交流与跨国就业。为了进一步加快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的步伐,在2001年举行的布拉格会议上,欧洲29的国高等教育领导人共同发表了《布拉格宣言》,呼吁各国在高等教育的各个领域增加欧洲层面的内容,朝着深度统一的学分、课程、培养模式、培养类型等方向发展,并积极倡导各国不同的高校联合提供能够授予相互认可学位的高等教育课程,以加强各国高校之间的联合培养、学术交流和人员流动等。作为联合学位主干部分的联合硕士学位计划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促进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重要手段和新工具。联合硕士学位计划标志着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的主导权由政府逐渐向高校转移,高校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不断得以确立和巩固,促进交流、加强合作、寻求统一成为各国高校发展的内在动力。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高校领导人都对联合硕士学位计划的重要作用满怀期待。他们认为,联合硕士学位计划有利于促进各国文化交流与理解,建立广阔的交流平台,推动各国学生、教师和研究人员的跨国流动,加强各国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合作;有利于扩大各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开放性,增加透明度,增进各国政府、高校和民间对国外高等教育的体制和培养方式更直接和更深入的了解,营造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欧洲劳动力统一市场的建立,并为用人单位选拔录用雇员提供可资判别的标准;有利于增强欧洲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提高在欧洲高等教育的国际声誉,能够更有效地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学生;使各国的高等教育质量受到直接的比较和鉴别,有利于建立高等教育质量的欧洲统一标准。

二、联合硕士学位的定义与类型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联合硕士学位尚处于探索之中,同时由于欧洲各国国情的差异,联合硕士学位还没有形成一体而固定的模式,在实践中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一)定义

尽管联合硕士学位至今仍没有公认的明确定义,但按照欧洲各国通常意义的理解,是指两所或两所以上的高校通过参与联合学位计划而开展的紧密型合作培养所授予的硕士学位,这种合作可以是一国内部高校之间合作,也可以是高校之间的跨国合作。它既不同于近年来一些高校开始推行的由单一学校授予的“复合学位”,也不同于高校之间单纯的硕士生交换和硕士阶段课程开发方面的合作。

联合硕士学位大体具有以下六个特征:(1)具体的合作项目是由若干所高校共同开发和参与的;(2)参与联合学位项目高校的硕士生要到合作方高校学习部分相关学位课程;(3)到合作方高校学习的期限要足够长,至少在一个学期以上;(4)在合作方高校学习的课程及通过的考试能够得到各参与高校完全和自动的认可;(5)每所高校的教授可到合作高校参与项目的课程制定、课程教学和招生考试;(6)在完成合作项目的全部培养方案后,学生可获得由参与项目合作的高校授予的国家硕士学位,或者获得由合作高校联合颁发的学位(事实上通常是一个非官方的“证书”或“文凭”)。当然,由于联合硕士学位计划在各国的实施进展不一,并不是所有联合硕士学位项目都具有这些特征。

(二)证书类型

联合硕士学位证书的类型主要有三种:

1)单一联合硕士学位证书,这种证书由两所或所有参与项目的高校共同颁发。由于学位授予法规方面的限制,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如英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的高校采用这种方式。这种证书颁发方式最能反映联合学位的精神实质,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联合硕士学位证书模式。

2)双硕士学位证书,即由参与联合学位项目的两所高校分别颁发硕士学位。这种模式在实际中更为常见,不仅存在于高校的双边合作关系中,而且存在于高校的多边合作关系中。多数欧洲国家的高校都采用这种模式,如法国、德国、荷兰、芬兰、爱尔兰、瑞士、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立陶宛等国。除了授予单一联合硕士学位外,意大利、英国、比利时部分高校也采用这种模式。由多所高校授予两个以上硕士学位的做法实然存在,但尚不多见。

3)单一硕士学位证书,这是以学生注册的参与联合学位项目高校的名义授予的硕士学位。这种既不是“联合学位”,也不是“双学位”的做法,在不少国家学位授予的现行法律上是行得通的。为了体现联合学位的性质,这种模式在实践中还采用了其他几种补充形式:第一,除了由一所高校授予国家法定的硕士学位外,为了证明学生参与了联合学位项目的学习,以所有参与项目高校的名义为学生联合颁发非官方的硕士学历证书;第二,在由一所高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上加盖其他参与联合学位项目高校的印章,这种做法已很接近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学位,但不多见;第三,在由一所高校授予的硕士学位证书上标明学位获得者参与了联合学位项目的学习,并列出参与项目相关高校的名单。这种做法在少数国家存在,不被多数国家的学位法律所允许。

三、联合硕士学位计划的实施进展

联合硕士学位计划被视为促进欧洲高校加强国际合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是促成未来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催化剂和试验场,适应了欧洲学术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现实需要。这项计划为各高校之间增进理解、达成共识、分享经验和教训提供了非常好的机遇,先后有100多所高校积极参与到这项计划中来,每年有上万名学生从中受益。

(一)遴选程序

联合硕士学位计划的遴选工作于2002年3月启动,由各高校自主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高校须至少已与三个国家的三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已有成功的合作项目。首批共收到了56份项目申请,经由欧洲各国高等教育主管领导组成的一个专门工作组的评审,其中11项于2002年5月获得批准。项目遴选的标准包括:切合博洛尼亚宣言的目标;有一个结构良好的操作方案;有一套透明的质量保障程序;有明确的语言政策;特别强调跨国合作中的创新。同时,项目的遴选也考虑高校的地理覆盖面和学科覆盖面。不过,首批项目很难从中、东欧的高校中找到合作伙伴,而学科主要集中于人文和社会学科,遴选的项目有欧洲城市文化、欧洲建设、国际经济贸易与欧洲一体化、欧洲文化、国际人道主义行动、国际管理、法律与经济、劳动力研究、国际健康医学、水资源与港口管理、欧洲社会比较研究。

2002年9月20日,联合硕士学位计划启动工作会议在布鲁塞尔基础大学召开,目的在于为参与这11个项目的高校提供交流和共同讨论一些基本问题的机会。经过研讨,与会代表认为联合硕士学位计划应关注三大主题:(1)质量保障与共识;(2)学生的学习经历与流动;(3)课程一体化与支持系统。

从当前实施的项目来看,联合硕士学位计划的一个明显趋势是强调跨学科领域,致力于在多学科和多元文化背景下推动知识进步和培养学生。联合硕士学位计划的另一个趋势是服务于特定的行业需要,强调项目的学术或职业定向。

(二)结构模型与工作机制

目前,联合硕士学位项目主要有两种结构模型:一是大的项目网络(参与高校的数量超过10所),二是小的项目网络(不超过6—7所高校)。在大的项目网络中,学生一般要首先在本校学习相关核心课程,然后到国外高校学习至少一个学期;项目的培养方案非常紧凑;各所高校在项目中发挥的作用不同,一般是几所核心高校提供基本课程,其他合作高校提供专业性课程。小项目网络有与大项目网络类似的核心模型和紧凑方案,但由于参与项目的高校少、学生少,学生可以到其中每一所高校学习一段时间。

在项目启动的早期,参与高校和学生都比较少,高校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多是非正式的。然而,随着新成员的加入,项目网络的扩大,为了维护项目的高标准,则需要确定规范性的方案和程序,建立常规性的磋商机制,并对项目实行专业化管理。项目正式运作规范的确立和定期的会议机制,使项目网络内部的合作、课程规划、学生成绩评价、信息发布等问题得到了深入研讨。定期召开会议对大项目合作网络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消弭分歧,达成共识,维持项目成员的热情,敦促项目成员履行承诺义务。为确保项目在多元化的国际体制和高校系统下平稳运行,参与各方对项目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给予了特别关注。

(三)学制与学分

欧洲高等教育界围绕硕士学位的学制长短与学分数这一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论,各国对“硕士”的认识有很大差异。直到2003年3月在赫尔辛基举行的博洛尼亚研讨会上才达成共识,欧洲硕士学位一般要求90到120个学分,至少不低于60个学分[1]。联合硕士学位项目一般要求60—75个学分,学习年限为12—13个月。将来联合硕士学位项目是否仍然采用这一模式尚不得而知。但对欧洲各国政府来说,尽快设计出一个范围更广和更具弹性的框架是明智的,各种不同的结构模式可以在大框架下不断发展完善。欧洲高校也应当以联合硕士学位项目的基本共识为基础,建立合理的结构模型,使高校在联合硕士学位项目的课程设置、制定录取标准和学习成果考核中发挥关键作用。

(四)实施成效

从近几年联合硕士学位计划实施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对学生都有持久的吸引力,学者和工作人员对项目的开展也始终保持着高度的热情。对学生而言,能够进入一个联合硕士学位计划项目学习,好处是多方面的。不仅意味着有到另一所高等院校和国家学习的机会,领略新的学习方法,提高语言学习技能,而且能够亲身感受一种新的文化,促进新的思维方式的产生。在一个多元文化环境下,与其他学生和教授一起学习,无疑能加深对欧洲文化的认知,拓展泛欧洲社会与技术方面的知识。参与这种跨校跨国项目的学习经历为硕士生带来了重要的“附加价值”,使硕士毕业生未来的就业前景更加开阔,并将改变他们的未来生活。

对学者而言,这些项目为他们提供了超越国界的专业发展机遇,紧密的联系奠定了学者之间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坚实基础。他们在研究上的交流更加便捷,在教学方式方法上相互取长补短,从而有利于不同学术环境与传统的相互渗透和交互影响。

对高校而言,参与联合硕士计划项目是一项重要的战略规划目标,能够帮助它们学习和了解欧洲其他国家高校的政策和做法,并能在欧洲高校之间合作的前沿舞台占有一席之地。同时,这项计划使各高校的分散力量有机整合起来,通过建立高水平、实力雄厚的学科专业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国际声誉和吸引优质生源。

对欧洲而言,这些项目的深入推进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它们成为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排头兵和试金石,激励着博洛尼亚进程各项改革的尽快完成,并促进困扰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诸多实际问题得到创造性解决。此外,联合硕士学位项目能够直接满足欧洲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它们招收了欧洲最好的学生,吸引了海外留学生,为欧洲高校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成功经验,并在国际合作的背景下加强了欧洲高校与欧洲以外其他高校的合作,从而有利于培养欧洲公民意识和促进文化融通。

四、联合硕士学位计划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尽管联合硕士计划对参与各方都有显而易见的诸多好处,也得到了各国教育行政当局和高校的热烈响应和大力支持,但从项目实施和未来发展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各方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一)经费问题

经费是影响联合硕士学位项目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从实施情况来看,项目经费难以满足项目实施的特定需要,经费不足一直困扰着各个项目的顺利开展。联合硕士学位计划经费主要有两个来源渠道,一是欧盟层面的经费,二是各国政府拨付的经费。来自欧盟层面的经费要求只能用于一些特定活动,如人员流动。而各国政府拨付给高校的经费非常有限。尤其当政府财政状况吃紧时,花费高昂的联合学位项目常常成为缩减开支的牺牲品。甚至有些国家的政府没有将联合学位项目纳入国家预算,没有为联合学位项目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同时,联合学位项目的支出不断增加,无论是课程发展、规划及考试与评分的国际会议,还是高校之间的交流花费、住宿费用、差旅费,大学的行政管理费用等都不断膨胀,联合学位项目的经费通常入不敷出。因此,在不少高校,联合学位项目有边缘化的趋势。如果要使联合学位计划成为欧洲高等教育蓝图的一个标志性成果,经费问题不仅需要在整个欧盟层面予以重视,而且各个国家和高校也应积极解决。

(二)入学标准与语言问题

运转良好的联合硕士学位项目一般有一套完整的准入标准、申请表格和入学程序,并多在网上公布。但不少项目的入学系程序不够规范,没有统一标准,不仅常常导致参与项目各方的入学要求和对入学标准的解释出入很大,使学生很难获得有关项目的准确信息,而且各国对学位层次结构认识的差异,使兼容性的入学标准很难建立。由于录取标准不一,进入某些高校学习很容易,有的则很难,学生对录取不公的现象颇有微词。因此,参与联合硕士学位项目的各高校之间建立相对统一的入学程序和录取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尽管力图维护欧洲语言的多样性,但语言种类过多给课程教学和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绝大多数联合硕士项目实际主要采用一种语言——英语进行教学。参与项目的不少高校虽然尽可能用本地语言讲授一些选修课程,但多样化的语言环境对学生的学习和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参与该项目的绝大多数学生来说,语言学习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各高校应尽可能在学生赴外留学之前就加强语言训练。

(三)平等参与问题

尽管联合硕士学位项目在布点时考虑地域分布问题,联合学位的招生中也尽可能考虑生源的多样性因素,但由于联合学位项目花费高昂,欧洲各国高校和学生的经济条件差异很大,有些高校由于经费紧张原因不能参与到联合硕士学位项目中,不少学生也因为花费高昂而不得不放弃进入联合硕士学位项目学习的机会。从联合硕士学位项目实施的情况来看,由于中、东欧高校和学生的经济状况不好,能够参与其中的并不多,而西欧高校和学生则占据压倒性优势地位。同时,从生源的经济条件来看,联合硕士学位实际招收学生的社会背景有日益同质化的趋势,中产阶级家庭的学生占主流。联合学位要想在欧洲获得更大发展,必须建立有效而平等的参与机制,必须对中、东欧的高校和学生给予特别关注。在选择组成联合学位项目网络时要考虑高校分布的地理平衡,对中、东欧高校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对来自中、东欧的学生提供相应资助。

(四)海外生源问题

实施联合学位计划的一个目的是增强欧洲高校对欧洲以外学生的吸引力。但事实上,对于如何吸引欧洲以外学生的问题并没有受到应有关注。首先,联合学位项目涉及的主要是定位于欧洲问题的学科,这种对欧洲问题的过分强调并不能有效吸引大量的非欧生源。第二,绝大多数项目过分关注欧洲内部的生源而忽视海外学生。同时,海外学生常常面临更多管理方面的障碍,如签证问题。为了进一步增强项目对海外学生的吸引力,必须加强项目对海外学生的信息发布和拓展工作,当务之急是建立一个联合硕士学位项目的信息中心和数据库,使项目的各种信息能够及时、集中发布,便于海外学生了解掌握,同时,还应有针对性地简化海外生源的申请程序。

(五)质量保障问题

建立联合硕士学位项目的质量保障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有助于维护和提高项目的整体质量,而且还能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一个透明的筛选机制。但是欧洲各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近十年来才开始陆续建设,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很大差异,统一的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还没有建成。在参与联合硕士学位项目时,各国学位质量保障体系如何衔接的问题并没有引起参与高校和教师的重视。为了进一步提高联合学位项目的质量,各参与高校都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定期开展质量评价活动,建立学生参与机制和反馈纠错机制。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建立欧洲的联合硕士学位项目相对统一的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

(六)学位授予问题

由于各国法律对学位授予的限制性规定,使不少高校不能直接授予联合硕士学位。对于完成联合硕士学位项目学习的毕业生,多数情况是在授予一个国家法定学位的同时,颁发一个由所有参与项目合作的院校共同签名盖章的证书。国家学位具有法律效力,而证书则不具备,尽管联合学位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用人单位的认可,但并未获得法律承认。从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趋势来看,各国势必将修改本国的学位授予法规,高校获得法定联合学位授予权是指日可待的。

 

参考文献

[1] Christian Tauch, Andrejs Rauhvargers. Survey on Master Degrees and Joint Degrees in Europe. European University Association, 2002.

[2] David Crosier, Kate Geddie. Developing Joint Masters Programmes for Europe: Results of the EUA Joint Masters Project ( March 2002 – Jan 2004). European University Association, 2004.

[3] Andree Sursock, David Crosier. Guidelines for Quality Enhancement in European Joint Master Programmes: EMNEM – European Masters New Evaluation Methodology Guidelines for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European University Association, 2006.

[4] 杨辉,许明. 联合学位:欧洲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04(1).

[5] 阚阅. “欧洲高等教育区视域下的硕士学位改革[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04(2).

 

 

 

 



[1] 这里的学分特指“欧洲学分转换系统”(ECTS)的学分概念,它是将学生所应完成的学业任务以分值形式分解到课程单元中,反映了包括讲座、实习、研讨、个人学习、考试等在内的每门课程的学习量。在ECTS学分中,不同基准的学分代表着不同学习周期的学习量:60个学分代表一个学年(1年),30个学分代表一个学期(半年),20个学分低保一个学季(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