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成果简介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二等奖29 简介

2014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二等奖

成果名称: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研究(专著)

成果类别: 研究类

成果完成人:胡志刚

成果完成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成果简介:

 

1.主要解决的研究生教育理论问题

   

    现行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具有双重属性。从规范的性质来看,它是国家行政制度;从功能属性来看,它是教育质量的外部保证制度,是国家大学制度的组成部分。专著以公立大学为研究对象,主要从制度的法学、教育学两个学科维度进行展开研究,然后进行了综合归纳。

①大学制度设计的基本理论。

②公立高校的公法法律地位。(《教育法》所确立的学校法人是民法法人)

③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定性问题。制度设计是采用公法,还是用私法(民法)问题。

④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定位问题。若采取公法规范,是用内部行政制度规范,还是用外部行政制度规范的问题;是实体法,还是行政程序法;是否按“授益行政决定”特点进行制度建设等问题。

⑤制度的功能建设问题。即,教育质量价值系统、质量审核主体、质量制度目标、质量要素等问题。

2.理论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以及跨学科研究等方法。

3.创新点

①研究视野和方法的创新。

②国家大学基本制度建设理论的创新。

③学位授权审核制度与大学基本制度关系认识的创新。

④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发展方向与发展原则的创新。

4.理论研究贡献

①重构了大学制度建设的基本理论。以组织(人)的基本社会动机为理论重构的基点,以“权利”和“权力”、“公法”和“私法”作为制度建设理论的“原子”级问题,以“高校法律地位”为分子级问题,结合中外研究生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对大学制度建设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创新。

  确了国家大学基本制度应采用公法规范。给予大学“公务法人”(“独立行政法人”)公法法律地位,是克服制度发展困境所必须的上位制度改革。教育质量保证的基本制度应该是他律制度,而不是自律制度(大学自治)。

  指出了制度发展的应然方向。肯定了现行制度属性的合理性,但指出了其历史局限性。制度发展应变现行制度的内部行政制度为外部行政程序法,并按“授益行政”特点进行建设。

  在制度的社会适应性建设方面,应将与学位授权审核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纳入制度建设;推行“实体审”制度。

  科学统筹“初审”与“复审”,即“学位授权审核”与“评估”。填补现行制度落实《学位条例》第十八条的空白,建立教育质量的鉴定性审核与发展性审核的有机统一机制,促进教育质量和生产绩效的持续改进。

  指出了劳动力市场与教育市场匹配的信息化建设,是制度科学、有效运行必须的技术平台。

 

成果名称: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研究(专著)

成果类别: 研究类

成果完成人:胡志刚

成果完成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成果简介: